前不久,李女士与丈夫朱某闹离婚。然而,朱某的舅舅张某突然将朱某和李某两人告上法院,要求夫妻俩共同归还借款本金277万元及利息10万元。张某向法院提供了4张借条的复印件,并向法院申请对朱某、李某在外地的房产和银行存款进行财产保全。 该案在诉讼主体、证据形式上没有什么瑕疵,但法官在审理时却产生了疑问——张某只是一名国企退休后到民营企业工作的普通工人,哪来那么多钱?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自2007年6月以来,该院已受理了以朱某、李某为被告的案件16件,诉讼标的额达480余万元。其中有不少疑点:张某申请保全的存款均为李女士名下的存款;以朱某、李女士夫妻俩为被告的多起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不同身份、不同居住地的原告均委托了同一家律所的同一个诉讼代理人。 法院将审查重点放在了朱某与其舅舅张某身上,发现两人不但无法提供转账凭证,甚至连借款细节也对不上。更可疑的是,近3万元的诉讼费和15万元的财产保全保证金等均由朱某垫付。在事实面前,张某最后承认是与朱某串通捏造了这些借条,目的是为了帮助朱某在与妻子离婚过程中“稀释”共同财产,最终多分得财产。 据此,法院裁定撤销相关债务诉讼,并以妨碍民事诉讼为由,对朱某处以司法拘留,而张某因诚心认错,被责令具结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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