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一方重婚或有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行为的;
(三)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一方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五)婚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七)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所谓"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典型的有以下几种:
1.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3.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4.一方好逸恶劳,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夫妻双方出现了上述情形,在法律上就会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当事人可以选择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