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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
外籍配偶失踪,如何办理离婚?

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当事人有两种方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一、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提出离婚

由于被告下落不明,当事人可在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的规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二、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

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申请人可持人民法院的公告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次结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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