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 密码:
今天是
网站首页 | 最新信息 | 国内离婚 | 涉外离婚 | 财产分割 | 过错赔偿 | 自助离婚 | 离婚指南 | 理论研究 | 婚姻杂谈 | 法律文书
离婚论坛 | 法律法规 | 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 | 子女抚养 | 证据收集 | 聘请律师 | 服务范围 | 离婚实务 | 离婚问答 | 精选案例

国内离婚
第二次起诉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感情破裂”现在已经成了离婚夫妇都会说的话,但是,“感情破裂”并不是一句空话,感情是否破裂也有法律依据和标准,主要有以下几条: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存在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离异过一次的何某在她38岁这年与一名40岁的男子再婚,因为都有过一次失败婚姻,双方对再婚生活的期望值很高。生活中一些不尽完美的地方都会引起他们的争执。本来夫妻之间的争吵在所难免,但因为有过一次离异的经历,何对此十分敏感。于是,再婚还不到半年,何就向法院起诉离婚,理由是两人“感情破裂”。在亲戚朋友的耐心劝说下,何最终撤回起诉。此后半年,两人暂时相安无事。可半年后,何再次以“感情破裂”为由,到法院要求离婚。但她根本无法提供感情破裂的依据,法院以“感情破裂”的证据和理由不充分,判决不准予离婚。

上海离婚律师


 
首席离婚律师
 
张文凯律师

单位: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地址: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座1502室
电话:13585569558 021-62256858

业务受理
涉外离婚代理
国内离婚代理
协议离婚代理
诉讼离婚代理
财产分割代理
争取抚养代理
过错赔偿代理
代书法律文书
婚姻财产见证
离婚财产监管
离婚咨询
国内离婚咨询
涉外离婚咨询
协议离婚咨询
诉讼离婚咨询
财产分割咨询
过错赔偿咨询
抚养变更咨询
子女抚养咨询
财产约定咨询
财产见证咨询
法律法规
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离婚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婚姻家庭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婚姻家庭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数据
友情链接
 
上海离婚律师网  涉外离婚律师网  婚姻律师网  涉外婚姻律师网  中国离婚网  中国离婚律师网  中国婚姻律师网  涉外离婚网  上海离婚网  刑事辩护网  

值班律师:张文凯律师 手机:13585569558  电话:021-62256858  63518888  传真:021-63503008  邮箱:lawbbc@gmail.com   QQ及微信:6322152    
上海离婚咨询网 上海离婚律师  法律支持: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座1502室  来访路线-点击查询

沪ICP备090716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