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姓金的先生之前向法院提出上诉,称妻子从未与自己发生性关系。两人2005年结婚,在美国生活了一段时间後,又回国和金先生的父母住在一起。
金先生2007年首次提出离婚,称两人从未圆房。韩国最高法院裁决称,如果他们愿真心解决问题,或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除非被告自愿接受离婚,否则很难承认原告的婚姻已破裂到无法重圆,”法院对媒体公布的判决书上写道。
对于部分因身体原妨碍性关系的案例,韩国法院允许离婚。
韩国法院一直希望缓解该国在最近数年离婚率猛增的局面,自1995年来的10年间,韩国离婚数量几乎翻了一番,离婚率位居亚洲国家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