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规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编辑: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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