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贾静雯、孙志浩的离婚诉讼愈演愈烈,双方都有意离婚,但为了女儿“梧桐妹”的监护权而争执不休,现在又演变为“豪门巨贾向离婚媳妇要钱”而备受瞩目。
孙志浩基于裁判费考量,暂时先请求2600万元。法院昨天开庭,孙志浩和贾静雯都未到庭。孙志浩具状指出,他的财产只有10万美金(合新台币320万元),每月在大陆工作的薪资约三万五千元人民币,贾静雯的收入比他多,结婚四、五年来,贾静雯的戏约和广告代言收入近一亿元,依规定,离婚后双方财产扣除债务后,他可以分配贾静雯剩余财产的一半约4600万元。
贾静雯委任律师黄珊珊表示,孙志浩想要分配贾静雯的剩余财产,必须先举证贾静雯有这么多收入,孙志浩不能根据媒体报导迳自估算贾静雯收入。
据悉,贾静雯去年四月召开记者会,泣诉女儿被孙志浩带到美国,掀起一连串的豪门风暴,贾静雯拍完“侬本多情”一剧,就推掉手中戏约和广告,赴美争取女儿监护权。贾静雯在台湾地区也提出离婚和监护权诉讼,同时向法院声请假处分,台北地院随即裁定梧桐妹暂时由母亲贾静雯监护。
编辑: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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