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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杂谈
为示爱传艳照,传情不成反离婚?

为讨妻子欢心,丈夫发“艳照”传情给妻子,不料妻子不解风情,反觉丈夫不正常,坚决要求离婚。   

     原来妻子陈某认为丈夫王某心理变态,没法再和他共同生活。王某则说自己很爱陈某,在他眼中陈某既漂亮又能干,加上性格开朗,很有异性缘。陈某平时和别的男人说说笑笑,作为丈夫他吃点醋有点怀疑是正常的。但陈某十分反感丈夫的不信任,两人常为此发生争吵。去年8月,陈某在一场大吵后收拾东西悄悄离开了家。王某很着急,想办法要和她联系。但陈某既不接电话也不透露新住址。为挽回陈某的心,王某每天给她发大量短信示爱,但均无回音。一次,王某用手机给自己拍了几张裸照,发给陈某,对此他解释这只是夫妻间的小情趣。不料陈某认为王某行为异常,要求分手,两人为此闹上了法庭。最终,两人在法院主持下调解离婚。


 
首席离婚律师
 
张文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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