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女士经营着一家效益不错的公司,由于一直忙于事业,直到40岁才经婚介认识了离异的陶先生。两人在2002年底登记结婚,并生育了一个女儿。毛女士原以为家境宽裕,女儿可爱,一家人能生活得其乐融融,哪想到毛女士发现婚后陶先生接二连三地与异性交往密切。更加过分的是,近两年来陶先生迷上了网上交友,经常有女性朋友出入他父母的家中。毛女士一怒之下把陶先生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在庭上,毛女士指名道姓例举了5名女子与陶先生过往甚密,并且向法庭出示了4组陶先生分别于她们的合影,都是勾肩搭背,神态颇为轻浮。陶先生认为这些照片不能表示自己有外遇,他曾经出国留学,性格比较开放,与异性间举止亲密一点是正常的。毛女士又出示了陶先生在“世纪佳缘”网站上注册的页面,并附有公证书,证明陶先生在婚恋网站上把自己的照片上传,并称自己收入8000元至10000元,有房有车,婚姻状况离异。毛女士称陶先生在网上寻找婚恋对象,2年间先后带回2个女子到自己的父母家。
陶先生却说 这是个交友网站,由于前段时间心情比较苦闷,于是经过朋友介绍,就在“世纪佳缘”网站注册了一个用户,就是想多找点朋友聊聊天,是“交友”不是 “征婚”,因此不存在婚姻出轨的情况。但是当法官询问他该网站页面上写的“世纪佳缘是中国最好的严肃婚恋网站”是否看到时,陶先生却支支吾吾,无法自圆其说。随后,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了离婚协议。
庭后法官提醒市民,网络存在一定的虚拟性,交友网站对个人信息缺乏严格的审核,即使在“最严肃的婚恋网站”中性别、收入、 婚姻状况都可以随意登记,因此希望大家对待网络交友要持谨慎态度,不要再上演丈夫网上“征婚”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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