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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蔡先生因为赌博和嫖娼被公安局行政拘留。从看守所出来后,妻子李女士及家人觉得蔡先生实在使全家人丢尽了脸面,刚上小学的女儿也会被同学看不起,于是李女士就与蔡先生协议离婚。蔡先生自觉对不起李女士,在民政局离婚时自愿放弃了所有的财产。 两人在离婚后,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了李女士的身上,她既要照顾年幼的女儿,还要去工厂上班。这时,蔡先生就主动担当起接送女儿的任务。一来二去,心软的李女士觉得蔡先生经过上次的教育后改正了很多,于是在半年后两人就又复婚了。 复婚后,刚开始蔡先生还是尽到了一个做丈夫、做父亲的责任的。可是好景不长,近两年来,经济条件逐渐好转的蔡先生又故态复萌,跟一个外来妹勾勾搭搭,经常深夜不归,拿回家的钱也越来越少。李女士忍无可忍,提出要与蔡先生离婚。蔡先生却恶狠狠地答道:“离婚可以啊,但是家产得分我一半,如果不给,休想离。” 由于双方就财产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2009年10月,李女士遂到法院起诉离婚。 在庭审时,原告李女士认为,在之前一次离婚时,被告既然放弃了全部的财产,这次离婚也不应该给他任何财产,再说被告有外遇,是过错方,离婚更不应该给他财产。 而被告则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理应一人一半,第一次离婚时的约定到现在已经没有效力了。 法官在深入了解后,发现双方的争议主要是对房屋的分割。这套房屋在双方第一次离婚时,蔡先生确实放弃了该套房屋的所有权,但二人复婚后,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并添置了一些家具。对此,承办法官权衡双方的利益,努力为双方寻求一个互相都能认同和接受的调解方案并搭建沟通协商的平台,耐心细致地释明和讲解,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蔡先生和李女士离婚,李女士一次性给付蔡先生5万元,其余财产归李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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