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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离婚
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形式确定补偿金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这种同居关系是一种非法的人身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为解除这类同居关系所承诺的“补偿”,无论由哪一方作出,在性质上均属于不可强制执行的债权或者债务。如果能够查明这种“借款”是一方为解除这种非法同居关系,“补偿”对方而出具的,则男一方起诉要求其履行的,不能支持。


 
首席离婚律师
 
张文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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