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 密码:
今天是
网站首页 | 最新信息 | 国内离婚 | 涉外离婚 | 财产分割 | 过错赔偿 | 自助离婚 | 离婚指南 | 理论研究 | 婚姻杂谈 | 法律文书
离婚论坛 | 法律法规 | 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 | 子女抚养 | 证据收集 | 聘请律师 | 服务范围 | 离婚实务 | 离婚问答 | 精选案例

离婚案例
“闪婚”,“闪离”,如此折腾为哪般?

   几年前,中年丧偶的袁先生与离异的陈女士相识,两人惺惺相惜,开始了黄昏恋。可今年上半年,袁先生突然查出身患癌症。尽管如此,今年10月1日袁先生仍然与陈女士领取了结婚证。
可没想到新婚才21天,陈女士突然一纸诉状将袁先生父子俩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她在袁家一套11平方米房屋内享有居住使用权。原来,这处房屋是袁先生婚前承租的公房,现有袁先生及其儿子的户籍。“还没出蜜月,就急着抢房子。法院立案后,她更是扔下我不管。当初结婚的初衷显然不是为了爱”被妻子告上法院的袁先生伤透了心,他聘请了律师与陈女士打起了离婚官司。

   考虑到袁先生的病情,承办法官龚梅带着书记员将法庭搬到了病房。没有审判席、没有标志牌、八五医院住院部的肿瘤病房内只有由病床、床头柜和几张凳子搭建而成的简易“病房法庭”。
袁先生诉称,他与陈女士婚前缺乏了解,两人草率结婚,没有感情基础。当初自己在身患重病之际与陈女士结婚,本想在有生之年给她一个名分,岂料陈女士动机不纯,“婚后不到一月就去法院告我和我儿子,急吼吼地抢房子。”
而陈女士也有自己的委屈,“我们俩相识8年了,他平时的生活起居一直是我在照顾,特别是他生病以后。”陈女士认为,两人的短暂婚姻亮起红灯完全是因为袁先生的家人从中挑拨,“是他儿子威逼父亲与我离婚,甚至将我赶出家门,我无奈下才打官司,要求确认在袁家有居住权。”

   庭审中,陈女士拿出了袁先生所写的一张字条。在字条中,袁先生表示愿将自己与儿子共有房屋的一半作为遗产留给了陈女士,并许诺即使在其身故后,妻子也可以长期居住在这套房屋内。在字条最后,袁先生特别还注明“希望你们遵照本人意愿”。然而,袁先生却完全推翻了这张字条中的内容,说这张字条是妻子威逼他写下的。
休庭后,龚法官来到袁先生所在的居委会了解情况,居委会表示并不清楚陈女士所述照顾袁先生8年的事实。而邻居黄某等人则提供证词,称自6年前其居住至先棉祠街至袁先生住院期间,的确看到过陈女士照顾袁先生。

   法院认为,袁先生与陈女士于今年10月1日登记后不久,陈女士就因房屋使用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可见双方已经产生矛盾,且双方的家属亦为此产生肢体冲突。陈女士主张其自2001年即与袁先生共同生活,照顾袁达8年之久,并向法院提供了证人证词。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除非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应当出庭作证,而陈女士未提供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证明,且袁先生对该证人证词持有异议,因此对于该证人证词法院不作为证据采纳。即使陈女士的该项主张成立,在双方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前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属于我国婚姻法保护的范畴。综上,袁先生要求与陈女士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准许。根据法院的调查,确认陈女士于婚前及婚后曾照顾袁先生的事实,故两人离婚后,袁先生可给予陈女士适当的经济补偿。据此,法院判决准予袁先生与陈女士离婚,袁先生给付陈女士经济补偿款1万元。。


 
首席离婚律师
 
张文凯律师

单位: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地址: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座1502室
电话:13585569558 021-62256858

业务受理
涉外离婚代理
国内离婚代理
协议离婚代理
诉讼离婚代理
财产分割代理
争取抚养代理
过错赔偿代理
代书法律文书
婚姻财产见证
离婚财产监管
离婚咨询
国内离婚咨询
涉外离婚咨询
协议离婚咨询
诉讼离婚咨询
财产分割咨询
过错赔偿咨询
抚养变更咨询
子女抚养咨询
财产约定咨询
财产见证咨询
法律法规
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离婚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婚姻家庭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婚姻家庭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数据
友情链接
 
上海离婚律师网  涉外离婚律师网  婚姻律师网  涉外婚姻律师网  中国离婚网  中国离婚律师网  中国婚姻律师网  涉外离婚网  上海离婚网  刑事辩护网  

值班律师:张文凯律师 手机:13585569558  电话:021-62256858  63518888  传真:021-63503008  邮箱:lawbbc@gmail.com   QQ及微信:6322152    
上海离婚咨询网 上海离婚律师  法律支持: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座1502室  来访路线-点击查询

沪ICP备090716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