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张某和董某经人介绍后登记结婚。不久两人有了自己的女儿,但两人感情却出现了问题。
2000年董某出了车祸,受伤后称自己需要回老家调养。张某也没阻拦,回到老家的董某却失去了联系。期间,张某多次寻找丈夫董某均未果。
2009年,分居长达9年的张某将丈夫董某告上了法院。原来,两人在结婚后,感情一直不和,经常因家庭琐事吵架。被告董某经法院传唤后,没有到庭。
市南法院认为,张某与董某是自愿结婚,婚后双方感情一直不和,被告董某更是在受伤后回老家与妻子张某断绝了一切联系。双方分居长达9年,感情已彻底破裂。因此对于张某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另外,女儿小董一直跟着张某生活,双方已经建立深厚母女感情,法院认为小董应由张某抚养为宜。法院判决如下:准予张某与董某离婚,女儿小董由张某抚养。